按照《全省法院“标准化建设年”工作方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年”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成果,不断优化法院管理方式,确保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的流程、统一的标准下有序、高效、规范运行,院党组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为期四年的“标准化建设年”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省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按照省法院“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中院“讲政治、抓重点、树导向、有作为”12字方针,聚焦审判、政务、队伍三大领域工作,深化落实“加强管理年”活动以来建立的各项制度规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推进标准化应用、标准化评价、标准化监督,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稳定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动东辽县人民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和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法院标准化工作是指司法裁判和司法行为应达到的目标,是法官、干警开展司法活动和政务活动应达到的尺度,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指标,是提高司法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标准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尊重规律。标准化建设必须尊重审判工作规律、政务工作规律、队伍建设规律和法院管理工作规律,严格遵守法律和已有制度规定,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探索建立覆盖审判、政务、队伍三大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
二是发扬民主。标准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必须充分听取一线法官干警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必须加强学习调研,充分吸收全省各级法院和其他先进省份法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体现工作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是全面系统。标准化建设要建立横向涵盖审判、政务、队伍,纵向涵盖高院、中院、基层院的标准化工作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和标准化考核督察体系,确保目标明确、路径清晰、程序规范、奖惩有据。工作标准既要有程序规范上的要求,也要有工作质量上的要求,做到所有工作执行有章可循,检查有据可依,质量有尺可量。
四是实用便捷。各项标准的制定与执行,要简洁明了、程序简便、易于操作。要从实践经验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中,特别是从“加强管理年”活动以来出台的制度中,对工作中常见的、程序性的工作标准提炼“公因式”,避免简单照抄照搬已有制度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各地法院的实际情况,提高各项工作标准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推进步骤
标准化建设是一项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的系统工程,包括各项工作标准的组织制定、推动实施、监督检验、修订完善等过程。活动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总体分“三步走”,利用四年时间完成,与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同步。先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涉及审判、政务、队伍三大领域各项工作的标准框架体系,再通过实践运行,不断完善,形成法院各个环节责任有分工、运行有机制、工作有标准、评价有依据的工作格局,最终固化为东辽法院工作标准化体系。
第一步,建立标准,引领工作。利用2年时间完成,到2023年12月,完成制定既规范工作流程、又规范组织实施、既明确工作质量,又明确责任落实的标准化框架体系,使每项工作都有既定的模式和标准,并通过标准化的监督检查来推动工作开展、检验任务落实。
第二步,完善标准,深化运行。利用1年时间完成,到2024年12月,完成对标准化框架体系和考评机制的流畅运行和充实完善。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中不断检验已有工作标准的实施效果,不断修改完善,使标准更加贴合工作实际。对建设标准水平不够高、作用发挥不够好的,要不断健全改进、深化提升;对实际工作中发现存在空白的,要补充建设;对形成特色亮点的,要巩固提高。
第三步,固化标准,总结提升。利用1年时间完成,到2025年12月,完成全省法院工作标准化体系的定型、成熟运转、评估验收和经验固化,最终形成一套全覆盖的标准化体系和一批有深度的理论成果、高质量的实践成果。
四、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审判工作标准化。主要任务是着力推动构建涵盖以下方面的标准体系:
1.审判业务标准
(1)民事案件庭前会议标准;(2)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标准;(3)行政案件庭前会议标准;(4)民事案件庭审标准;(5)刑事案件庭审标准;(6)行政案件庭审标准;(7)刑事案件证据标准;(8)减假暂案件审判标准;(9) 虚假诉讼案件甄别参考标准;(10)民事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标准;(11) 刑事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标准;(12)行政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标准;(13)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14) 群体性纠纷诉讼工作标准;(15)证据保全工作标准;(16)常见多发的类型化案件裁判标准;(17) 民事案件证明责任标准;(18)执行异议之诉裁判标准;(19)国家赔偿案件质证、听证程序标准;(20) 司法救助案件救助规范标准;(21)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4、10、15、17项;
责任领导:薛冬三
责任部门:民事庭
责 任 人:孟凡君
具体任务:第2、5、7、11项;
责任领导:吴秀兰
责任部门:刑事庭
责 任 人:李 鹏
具体任务:第3、6、12、19、20、21项;
责任领导:刘 军
责任部门:行政庭
责 任 人: 刘 懿
具体任务:第8、9项
责任领导:薛冬三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 任 人:周 里
具体任务:第13、14、16项;
责任领导:刘 军
责任部门:审管室
责 任 人: 陈朝晨
具体任务:第18项;
责任领导:王恒录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 任 人: 蒋 辉
2.审判组织和权责标准
(1)审判权责行使标准;(2)院庭长监督管理标准;(3)合议庭工作标准;(4)法官会议工作标准;(5)审判委员会工作标准;(6)人民法庭建设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5项;
责任领导:刘 军
责任部门:审管办
责 任 人: 陈朝晨
具体任务:第6项;
责任领导:吴秀兰
责任部门:人民法庭
责 任 人:刘 嘉
3.审判管理标准
(1)审限管理标准;(2)案件质量评查标准;(3)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标准;(4)类案检索适用标准;(5)统一法律适用标准;(6)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标准;(7) 优秀庭审评选标准;(8)审判数据管理标准;(9)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标准;(10)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5、6、7、8、9、10项;
责任领导:刘 军
责任部门:审管办
责 任 人:陈朝晨
4.司法公开标准
(1)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标准;(2)庭审活动公开标准;(3)裁判文书公开标准;(4)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项;
责任领导:刘 军
责任部门:审管办
责 任 人:陈朝晨
5.诉讼服务标准
(1) 网上立案工作标准;(2)登记立案工作标准;(3)诉前调解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项;
责任领导:薛冬三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 任 人:周 里
6.涉诉信访标准
(1)信访接待工作标准;(2)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标准;(3)公开听证工作标准;(4)网上信访办理工作标准;(5)视频接访工作标准;(6) 终结案件流程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5、6项;
责任领导:薛冬三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 任 人:周 里
7.执行工作标准
(1) 执行案件流程标准;(2)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团队化办案标准;(3) 执行监督信访案件办理标准;(4)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标准;(5)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监管和事项办理标准;(6)财产保全实施工作标准;(7)执行案件结案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5、6项;
责任领导:王恒录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 任 人: 蒋 辉
(二)政务工作标准化。主要任务是着力推动构建涵盖以下方面的标准体系:
1. 公文处理标准
(1)文件处理工作标准;(2) 文稿起草审核工作标准;(3)信息采编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2.政务管理标准
(1)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标准;(2)督办工作标准;
(3)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3.代表委员工作标准
(1)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标准;(2)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4.会务办理及服务保障标准
(1)一般会议办理及服务保障工作标准;(2)党组会议、院务会议办理及服务保障工作标准;(3)公务接待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具体任务:第3项;
责任领导:范大勇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 任 人:张 爽
5.司法保障标准
(1) 财务管理工作标准;(2)资产管理工作标准;(3)基建工程管理标准;(4)政府采购工作标准;(5)业务装备配备标准;(6)机关后勤保障服务标准;(7) 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标准;(8)办公设备与粍材管理标准;(9)内部审计工作标准;(10)保密管理工作标准;(11)卷宗档案管理工作标准;(12)值班管理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5、6、7、8、9、10、11、12项;
责任领导:范大勇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 任 人:张 爽
6.新闻宣传标准
(1)新闻信息釆编、审核、发布工作标准;(2)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标准;(3)网络阅评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7.警务工作标准
(1)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标准;(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标准;(3)安全检查工作标准;(4)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项;
责任领导:范大勇
责任部门:法警队
责 任 人:郝喜鹏
8.信息化建设标准
(1)数据管控标准;(2)信息化项目管理标准;(3)信息化应用推广标准;(4)信息安全标准;(5)运维管理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5项;
责任领导:范大勇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 任 人:张 爽
(三)队伍工作标准化。主要任务是着力推动构建涵盖以下方面的标准体系:
1.组织人事标准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2)公务员招录工作标准;(3)文职人员招聘和管理标准;(4)借调人员管理标准;(5)法律实习生管理标准;(6)规范离职人员从业行为工作标准;(7)表彰奖励(表扬)工作标准;(8)群团组织工作标准;(9)机关考勤管理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5、6、7、8、9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2.法官管理工作标准
(1)法官遴选工作标准;(2)法官等级管理工作标准;(3)员额法官确认及退额管理工作标准;(4)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3、4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3.党建工作标准
(1)党建指导工作标准;(2)机关党建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项;
责任领导:吴秀兰
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
责 任 人: 刘立宏
4.教育培训标准
(1)教育培训工作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5.绩效考核工作标准
(1)机关绩效考核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6.督察工作标准
(1)审务督察工作标准;(2)司法责任追究标准。
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具体任务:第1、2项;
责任领导:滕文革
责任部门:政治部
责 任 人: 崔 迪
五、工作措施
1.建立“标准化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负责人:崔 迪
2.建立“标准化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日志
负责人:崔 迪
3.责任部门所承担的具体任务要作出7项细致的安排:(1)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实际任务制定本部门、本条线相关工作方案;(2)建立各个项目具体落实责任人明细表;(3)建立各个项目具体目标明细表;(4)建立各个项目组织制定、推动实施、监督检验、修订完善等过程留痕记录;(5)建立各个项目按照调研论证、起草文本、征求意见、审议通过、正式发布等程序留痕记录;(6)各部门因地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本方案不包含但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的工作标准,并将创新成果及时向高院、中院报送留痕记录;(7)各部门加强上下联动,成立跨层级工作团队,开展课题攻关,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标准留痕记录。
负责人:张 爽
4.建立能够实现信息化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全部要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执行留痕记录。
负责人:程 鹏
5.将“标准化建设年”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之中。明确量化设定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加减分项,对考核完成任务突出的进行奖励,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罚惩。
责任人:崔 迪
6.把“标准化建设年”工作纳入院领导带班检查督导内容之中。开展好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和阶段考评。
责任人 :崔 迪
7.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文件柜(柜子底部有滑轮可以推倒迎检室)、文件盒(标签制作)、项目封皮封底设计制作印刷。
责任人:张 爽
六、相关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总的原则是按照省高院统筹牵总、中院具体指导组织实施要求,认真参与、全面落实。院内成立东辽法院“标准化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各部门为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进一步统筹谋划工作推进措施,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日常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实际任务制定本部门、本条线相关工作方案,推动本部门、本条线抓好落实。工作过程中,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责任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东辽法院与全省法院标准化建设年工作“一盘棋”。
二要有序推进任务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所涉及的各个具体项目,工作标准均要在两年之内建设完成。制定标准过程中,要按照调研论证、起草文本、征求意见、审议通过、正式发布等程序进行。各责任部门要对所承担的具体任务作出细致的安排。承担任务较多的部门,要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从最基础的任务着手,排列先后顺序,逐一建设完成。承担任务较少的部门,工作标准要在第一年之内建设完成。工作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可以成立跨层级工作团队,开展课题攻关,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标准。同时,鼓励各部门因地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本方案不包含但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的工作标准,并将创新成果及时向高院、中院报送。
三要正确处理相关关系。一是处理好标准化建设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法院工作发展过程中,标准化建设与改革创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创新要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标准化建设离不开改革创新。二是处理好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的关系。“加强管理年”活动成果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要做好标准化建设与“加强管理年”出台制度的衔接,注重从各项规范管理制度中提炼工作标准,通过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处理好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的关系。信息化建设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内驱动力,要以标准化建设指导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保障标准化建设工作高效落实执行。对于能够实现信息化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全部要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执行。
四要深入开展督导检查。要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纳入年终考核之中,要量化设定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加减分项,对做的好的部门加分,对未完成任务的扣分。要充分发挥院领导带班督导检查作用,要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各项内容纳入督导检查之中,开展好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和定期考评。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7 14: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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