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辖范围
一、负责审理东辽县人民法院辖区民商事一审、行政诉讼一审、刑事自诉、执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二、民商事案件主要审理:
(1)、人格权纠纷;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物权纠纷;
(4)、各类合同纠纷。
三、行政诉讼案件主要受理:
(1)、作为类案件;
(2)、不作为类案件;
(3)、行政赔偿类案件。
四、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五、执行案件范围: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不含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裁定)
(2)、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3)、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六、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范围:
本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民事等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6 1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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