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活水 由我守护
——东辽县人民法院“送法进乡村”
为更好地保护辽河源头生态环境,探索建立辽河源头生态保护的法治化框架,并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实现生态旅游资源的有序开发,值此春耕生产之际,东辽县人民法院联合市、县法学会深入辽河源镇安乐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服务春耕生产,助力乡村振兴。
5月10日,东辽法院和市、县法学会一行人来到辽河源镇安乐村,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东辽法院法官干警为百姓讲解了各种法律知识,重点普及《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与农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将东辽法院精心编制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手册发放到农村手中,为村民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指引。现场为村民解答了在春耕生产中如何做好土地保
护和辽河源源头水源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 东辽法院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将晦涩的法律条文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给人民群众,有的放失、因材施教,大力提升村民法治思想,增强法治素养,为建设法治乡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助力。
东辽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高度融合,环境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保护黑土地的重要性,重点打造辽河源生态法庭,研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民生福祉观,创新环境司法理念,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全力保护辽河源头生态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念”,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5 15: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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