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石法庭
近日,东辽县人民法院安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要:2021年9月1日,原告康某招聘到被告刘某面馆从事服务员工作,约定工资每月3000元,按月支付,原告在面馆共工作两个月。在此期间,被告支付给原告2000元工资,尚欠原告4000元。原告多次找到被告索要,被告均推脱不还,故原告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马上组织庭内干警下乡为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被告来到法院后,庭前双方各执一词,并没有达成调解意愿,故法官组织开庭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多次否认拖欠工资,并称已经以微信及现金形式付过了,但均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被告在陈述时神情凝重,眼神躲闪,办案法官经观察后,鉴于本案标的不大,为快速解决当事人双方矛盾,在庭审过程中再次组织调解,耐心的对原被告进行沟通和疏导工作,调解初期原告对被告始终持不信任态度,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表示一方面理解原告年纪大,做服务行业不容易,被告理应按照招聘内容给付工资;另一方面理解被告疫情当下,生意倒闭,没有经济来源,愿意给被告期限偿还原告工资。原被告听了法官的劝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在两个月内将拖欠工资给付完毕。
启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商贩面临生意倒闭的严峻考验。人民法院在面对因疫情产生矛盾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应积极将矛盾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法官应采取“法、理、情”依次递进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用法律的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个体经营保驾护航。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5 15: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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