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东辽县人民政府与王学峰行政强制执行一案中,发现东辽县白泉镇赵家村一组、二组(东桥委二期)地块包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东辽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东辽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白泉镇赵家村一组、二组(东桥委二期)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均按照《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辽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东辽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等国有土地征收程序进行的征收。
该被征收地块中包含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对于其中国有土地,东辽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应程序完成了征收,符合法定程序,对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本院予以准许。对于其中集体土地,东辽县人民政府按照国有土地的相关程序及政策进行征收不符合法定程序,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对于政府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本院对东辽县人民政府作出司法建议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方式,努力在源头上减少纠纷和矛盾的繁盛,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及诉源治理良好运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6 08: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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