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形成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组织模式和审判资源配置方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组建了6个审判团队,每个团队由入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
一、审判团队组成:
1、立案信访团:
团队召集人:王秉旭
主审法官:李白山、刘晔萍
法官助理:吴波、李彦清
书记员:金艺菲、贾子健、孙宏、王秋
2、刑事审判团队:
团队召集人:李剑铭
主审法官:周晓杰、李鹏、史海君
法官助理:严舒元
书记员:刘笑岑、于济铮
3、行政审判团队:
团队召集人:吴秀兰
主审法官:钱秀珍
法官助理:董清林、王振冰
书记员:王大亮
4、民事审判团队:
团队召集人:刘军
主审法官:孟凡君、张巡、唐万仁、刘嘉、陈艳辉、赵娟、黄彦民、葛一璇
法官助理:张竣诚、许雅迪、蔡晓华
书记员:呼延峰、谷纯华、宋建宁、周昕雨、赵学军、郑又支、刘军威、戴恒达、战莹、刘延生
5、合同、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团队:
团队召集人:王秉旭
主审法官:贾荣、刘懿、张大庆、侯耀光、陈朝晨、王洪波
法官助理:刘晓亮
书记员:刘晓航、王天阳、逄宗健、朱晓琳、魏琳、闫晓旭、郭阳
6、执行审判团队:
团队召集人:王恒录
主审法官:蒋辉、惠风
执行员:张北松、鞠家杰、赵铁明
书记员:王宪辉、杜晓娟、于得水、付琬琪、申宠亮、牛广林
二、审判团队职能:
1、各审判团队在所管辖的案件范围内审理案件,做到人员搭配得当、工作互促互补。进一步细化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
2、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
在组建的审判团队基础上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主审法官联席会议按照审判业务类别设置,由各同类审判业务主审法官组成。
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审理的下列案件应由主审法官联席会议提出指导意见:
(一)独任法官或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的案件;
(二)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意见与本院或上级法院以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有可能不一致的案件;
(三)法律规定不明确,存在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案件;
(四)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五)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类型案件;
(六)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
(七)其他需要提交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的疑难、复杂、 重大案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01 13: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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