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
2020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总结分析报告
一、现有被发改指案件评查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院共被辽源市中级法院发改
案件11件,其中被改判民事案件7件,发回重审1件,被省高院指令中院再审3件。
我院上半年被发改
案件现已评查完8件,优秀4件,合格4件。3件再审案件现无再审结果,未评查。
二、被发改案件原因特点
被改判的案件原因特点:1.有的案件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亦正确,因为当事人的信用不良记录在一审诉讼期间未满五年,二审审理期间已满五年,案件被改判;2.有的案件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导致认定事实错误被改判;3.有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但在二审当事人又提供了证据被改判;4.有的案件因对证据的认定存在不同,二审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存在高度盖然性且出现了新证据而被改判;5.有的案件因认定事实错误从而适用法律错误而导致案件被改判的。以上被改判案件主审法官均无主观判错案。
三、上半年发改指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一)被中院改判的案件中4件出现了新证据,1件因在二审期间当事人信用不良记录届满而被改判,不属于错案;另3件发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有的法官对证据认定把关过于严苛;有的法官指导当事人举证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当事人上诉后提交证据案件被改判;有的法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误导致案件被改判。
(二)针对被发改案件,总结出以下对策:
1.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件质量第一意识,提高息诉服判率。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不能盲目的追求结案数量而降低了案件的质量,要实体与程序并重,时刻牢记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推敲。
2.加强干警法律业务的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由于法律知识更新较快,如果员额法官不及时更新,难免会出现错误,针对这种情况,要求各个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通过参加上级法院的专题培训班和自学的方式及时更新掌握新颁布的法律知识,从而提高案件质量。
3.积极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对一些疑难、复杂、新型及同类型案件进行专题研究探讨,以提高员额法官的办案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做到同案同判。
4.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减少案件的上诉。
5.加强法官对当事人举证的指导,让当事人在一审中即充分举证,避免在二审中提供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
6.让每一名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深刻认识程序公正的重要性,杜绝因程序不公,导致案件被发改,严把案件程序关,并加强监督作用,确保每个案件程序公正。
7.要求员额法官严格按照最高院省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规定制作裁判文书,并应用好文书校对功能,同时加强裁判文书上网筛查力度,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8.建议上级法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两级法院的员额法官要在法律适用上加强沟通,避免因法律认识不同造成了案件的发回重审和改判。
东辽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0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01 13: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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