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26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共308条。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完善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一是调整人民检察院的侦查职权。删去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保留了人民检察院的“机动侦查权”。二是相应调整有关程序规定中涉及人民检察院职权的规定。根据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再行使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权,相应删去关于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中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内容。三是对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之间的衔接机制作出规定。明确在监察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以后,对于监察机关在调查阶段已经采取了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2.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2014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我国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研究。经过认真研究,在借鉴外国合理经验,总结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中增设缺席审判程序一章,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是建立缺席审判程序,明确缺席审判的案件范围。第一,明确可以缺席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如需要进行缺席审判,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第三,人民检察院移送缺席审判案件,应当符合“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第四,人民法院要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进行审查,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决定开庭审判。
二是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缺席审判的具体程序。明确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明确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应当送达被告人。规定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三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明确缺席审判的案件,要有辩护人提供辩护,并对委托辩护和提供法律援助作出规定。赋予被告人的近亲属上诉权。规定了重新审判。
四是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和需求,增加对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和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规定。
3.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增加速裁程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2016年9月,又作出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速裁程序试点纳入新的试点继续进行。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这次对刑事诉讼法作了以下修改补充:
一是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一章中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作为统领性规定。
二是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规定。包括侦查机关告知诉讼权利和将认罪情况记录在案;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案件处理听取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和人民法院如何采纳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具结书真实性合法性等。
三是增加速裁程序。明确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简化了速裁程序的法庭审理;规定相对于简易程序更快的办案期限;明确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
四是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明确诉讼权利告知;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明确将认罪认罚作为采取强制措施时判断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等。
另外,为了与已经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衔接,还作出其他一些相应修改。比如,为与2018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衔接,在刑事诉讼法附则中增加规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以明确中国海警局的侦查主体地位,并规定中国海警局办理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2018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是第一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作出修改。这次修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决策部署,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6 09: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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