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2020年审判管理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案件质效,推进我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院、市院审判绩效考核工作重点,立足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院2020年审判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1.注重均衡结案工作管理。加强案件收、结、存日常监控,强化审理进度规划和结案调控,建立完善均衡结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实行案件结收情况每周一通报、员额法官审判数据每月一通报、审判绩效每半年一考核,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2.切实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保证“4个时限”,缩短审理周期。普通程序案件审理要保证“4个5”,要保证举证期限届满后5日内开庭,开庭后5日内合议,合议后5日内形成裁判文书,形成裁判文书后5日内送达。普通程序案件力争在2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案件力争在一个月内结案。落实“3个及时”,提高办案效率。及时送达,案件受理后,要及时送达,在送达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的,要及时公告送达,在15天内予以公告。及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需要鉴定评估的,要及时移交鉴定、评估,在15日内移交(开庭提出鉴定的除外)司法辅助办公室要在1个月内及时将评估、鉴定结果反馈给承办法官。及时结案,案件审理终结后,要及时在办案系统中填好结案信息,及时结案。审管办将时刻对开庭、公告、鉴定、中止时间节点信息进行全程监督,对临期在办案件进行催办。按照市中院要求平均审理天数不得超过30天(扣除审限天数不计算在内)。
3.加强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全面梳理审判监督管理流程,适时按照省院部署制定我院审判监督管理流程规范性文件,推动构建诉前监督管理、诉讼环节监督管理和综合监督管理全覆盖的全方位管理模式。加强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从立案、审理、合议、裁判、结案至归档等工作环节全部纳入流程节点监控范围,今年将运行“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对“四类案件”做好标注。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中断、审限扣除、变更审理程序案件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对临近审限、临近归档期限、长期未结案件的监控和督办,严格延长审限审批和扣除审限填报审批程序。延长审限案件,要填写延长审限审批表,由院长审批,报审管办备案。扣除审限的案件,要在审判办案系统中,认真准确填写好扣审相关信息。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案件均需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中录入详细的相关信息,审批情况全程留痕,涉及中止的案件必须形成中止裁定书并送达相关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4.强力推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结现象发生,员额法官逐案剖析长期未结原因,落实责任领导包保,制定结案方案,消除超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每月20日前上报上期未结案件台账。
5.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在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展开调研、分析和发布案件质效的审判评估数据,掌握本院审判工作总体状况,定期发布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提高审判运行态势结果运用水平,将分析研判结论作为管理法官员额、调度分配案件、综合配置资源、开展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每季度发布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并报审委会研究通过。
二、建立保证案件质量长效机制,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6.提高息诉服判率。息诉服判工作是我院审判工作上的薄弱环节,要做好诉前调解、判后答疑、裁判文书说理工作,裁判兼顾法律的理性与法律的温度,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切实提高息诉服判率。每月对息诉服判情况进行通报。按照市中院要求一审案件息诉服判率不低于95%。
7.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定期对已审结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工作,及时通报评查结果,重点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分析,强化评查结果运用,注重发现先进典型、汇聚先进经验,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违法审判、瑕疵审判,依法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倒逼司法能力提升。每月对案件上诉、发改情况通报一次,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一次,按照评查小组名单将评查案件发给成员进行评查,审管办建立评查台账撰写评查报告,将评查结果上报审委会。按照市中院要求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不高于2%;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不高于0.20%;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不高于3%。
8.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严管文书上网,定期对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定期抽查已上网裁判文书,切实保障文书上网数量和质量。定期完成“双百核查”。积极推广智能纠错软件的应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裁判文书低级错误。加强全国法院案件质量管理平台运用,认真开展上网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及时形成分析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提高,确保裁判文书质量。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进一步彰显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每月通报裁判文书质量一次,一旦发现文书存在质量问题,及时通知法官进行整改,3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审管办。
9.加强庭审质量管理。狠抓庭审直播,不能直播的案件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有效开展庭审评查,扩展庭审评查范围,规范庭审活动,促进庭审质量提升。积极组织开展优秀庭审评选活动,引导激励法官增强精品意识,鼓励法官开示范庭、精品庭。审管办每月定期对庭审直播情况进行通报。
10.注重卷宗质量。每名员额法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自己的案件卷宗负责,在归档前,认真对卷宗材料进行检查,避免在庭审笔录中出现错误,现在实行笔录公开,一旦出现错误,省院将定期通报,保证卷宗材料完整、齐全、规范,保障卷宗质量,及时归档,在结案后15天内将卷宗归档。审管办每月定期对归档情况进行通报。
三、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
11.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指导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在审判质效监督、裁判标准统一等方面的审判监督职责,确保履职有据、权责明晰。细化四类案件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强化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认真填写“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表格,将表格副卷存档、审管办备案,审管办建立监管台账。
12.巩固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量,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办理发回重审、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和对法律适用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13.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议题报送、议事程序、表决机制和会议记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的衔接机制、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推动审判委员会事务公开,强化事项督办和报备管理,确保审判委员会决定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14.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建设。健全和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做好专业法官会议的监督和管理,专业法官会议每月组织专业学习一次,针对类型案件、集体案件进行专题研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统一裁判尺度,做到同案同判。定期对各庭室的专业法官会议记录进行归纳整理,年末统一将专业法官会议记录归档。。
四、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推动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15. 做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审判流程各个阶段、每个节点的信息录入准确、及时、全面,确保审判流程应当公开的案件达100%。审管办每天对案件公开情况进行时时检测,一旦发现无效公开情况,马上协调相关庭审补录信息。
16.常态化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以裁判文书公开"一核双擎" 工作模式为载体,即以规范规定为核心,依托裁判文书上网率管控与"双百"核查检验,做到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上"100%公开",不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在吉林司法公开网上"100%公示"。在案件生效后,及时将裁判文书按照要求上网,每月20日前,书记员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上报审管办,审管办每月通报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一次。不上网的文书,做好相关审批工作。
17.加快推动庭审公开。在完成法院和案件类型庭审直播"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院庭长示范引领,推动实现员额法官庭审直播"全覆盖",实现庭审公开常态化。在提高庭审公开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庭审质量,规范庭审流程,探索庭审标准化建设。
18.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按照阳光司法评估指数,定期做好司法公开平台的录入更新工作。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判工作能力
19. 定期组织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审判业务素质,打造高素质精英化审判队伍。拟计划每月组织书记员培训一次,每季度组织员额法官学习一次。
20.电子法院软硬件设备更新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应用能力。
六、加强电子法院工作,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
21.加快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并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电子卷宗材料需于材料生成后两日内送至智能中心扫描,需要补充材料的卷宗需于1日内将材料补充完整送智能中心归档。
22.深入应用电子法院。保证电子送达、证据交换、云会议、文书公开、裁判文书生成数。审管办每月对数据使用情况通报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名员额需达标数据数。
东辽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6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01 15:05:28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