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将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根本,努力以司法服务“硬招法”营造良好的发展“暖环境”。
1.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明确各庭室部门职责分工,部署了十一项具体工作举措,将条例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结合省高院的文件精神,提出保障民营企业发展9项服务措施。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着力在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
树立审慎善意理念。优化营商环境是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最有效的手段。在执法办案中更新司法理念,坚决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倾向,充分体恤企业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发。
高度注重司法保护。重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刑事司法保护,对于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处,为企业家投资创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审结此类案件2件。
2.助力破解难题,努力降低企业司法成本
畅通涉诉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审判效率提速、办案质量提级,对于涉企纠纷案件,全面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政策,开辟民营企业诉讼“绿色通道”,2020年第一季度,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8%,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占比%,平均审理周期天,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依法为涉诉困难民企缓减诉讼费万元。组建2个涉民营企业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确保涉企纠纷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推动办案效率提速、审判质量提级。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充分发挥好企业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的重要作用,促进涉企纠纷更多通过非诉渠道解决,共诉前调解涉企纠纷 31件。对格致汽车、吉诺树脂和汽车改装等几户重点企业的诉讼案件,为不影响企业的发展,一般都不予立案,先行到调解中心安排专业的调解团队进行诉前调解,努力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避免诉讼解决渠道程序多、周期长问题。
助力企业融资发展。准确把握涉民企资金借贷案件裁判尺度,助力破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以来共审结涉民企金融借贷、民间借贷、融资担保案件63件。严厉打击“套路贷”“高利贷”“超利贷”违法犯罪行为,助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3.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健全诉讼服务体系
完善“互联网+”诉讼服务。通过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上线运行移动微法院,着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努力为涉诉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2020年第一季度,涉企案件网上立案件,在线调解涉企纠纷件。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一法一例”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指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次。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开展“问需求、促发展”专题调研,共走访企业8家,征求听取企业界人士意见建议30余人次;结合推进落实“普法六走进”工作,主动走进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了精准服务水平。
积极助力复工复产。东北袜业园区是疫情防控期间的重点复工企业,3月17日在深入园区调研复工复产情况时,了解东北袜业园与沈阳某企业发生纠纷,要申请查封对方财产,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到沈阳采取了相应的查控措施。在前期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对迪康药业、汽车改装等重点企业采取线上线下措施,为企业及时复工复产提供服务。
4.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构建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2020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涉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执行实施类案件件,执行完毕件,达成和解终结执行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件,执行到位元,执行到位率为%。
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于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尽量采取活查活封措施,能够部分解封资产供民营企业周转或者变现偿债的,尽量部分解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恢复“造血”功能。共对12户重点民营企业采取了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对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都为民营企业的案件,办案中积极协调、沟通,尽量促成和解,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企业利益和企业经营不受影响。在近期复工复产期间,成功地对东北袜业园租赁合同纠纷案和迪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两起案件促成了执行和解,对两户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惩戒规定,准确把握“老赖”认定标准,坚决杜绝“老赖”标签乱贴、“限高”措施滥用,按照省院的要求,对于涉企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所欠债务本金已经履行70%以上的,积极主动做好申请执行人工作,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给困难企业以更宽松的环境。该制度从1月施行以来,为2名涉企被执行人核准撤销“限高”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性还不高。部分干警对这一工作的认识程度还不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未能树立起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单纯的就案办案,未能充分帮助企业调解、协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调解率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释法析理工作做得还不到位。
二是案件审理效率还有待提高。民营企业案件一般案情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较大,加之一方当事人多数为外地,案件审理的效率还不是很高,多数案件转为了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结案进度。特别是执行案件,执行周期都比较长,执行的实际到位率还比较低。
三是有时强制措施采取不恰当。有时采取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未能充分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时查封了企业的原料、资金等,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困难。
四是在主动提供法治服务方面做得还是不够。虽然到重点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但积极主动作为还不够,有时未能及时发现企业的司法需求,多是企业主主动提出申请。对相关法律问题宣传得还不够,有些企业主对相关法律规范了解的还不透彻。
五是提供司法服务的针对性还需加强。现在开展的普法宣传等活动,一般都是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开展,就法条讲法条,范围过于宽泛、缺乏针对性,没有结合企业在生产中面临、出现的实际问题做有针对性地法律支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研究细化安商暖企服务措施,推进建设更优的营商法治环境。
1.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程,强化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入脑入心,在执法办案中为企业提供更好地司法服务,把制度变为行动,真正落实到工作中。
2.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采用滋扰、纠缠、失闹等手段实施的侵犯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3.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及时化解企业矛盾。大力推进涉民营企业纠纷的多元化解加快推进司法服务智能化建设,促进企业纠纷快速妥善化解。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健全诉调对接制度、创新诉调对接程序,加强与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组织的对接,及时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
4.妥善审理劳动争议,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民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尽可能通过促成和解、达成谅解等方式,促进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质化解。
5.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及时解决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难题。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6.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庭审公开、以案释法等形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经常性地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密切关注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司法建议,助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积极预防法律风险。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9-01 1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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