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典型案例
1、基本案情
在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A公司与B公司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签订了六份《产品销售合同》,A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向B公司交付了案涉产品的义务,但B公司并未按照合同向A公司付款。2022年6月13日,本院作出(2021)吉0422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
2、裁决结果
2021年6月13日,本院作出(2021)吉0422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B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给付原告A公司货款265万元及利息。
3、执行经过
2022年10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立案后,经本院网络查控后,发现被执行人公司账户中有大量存款,但因已被多家法院查封情况,无法确认存款明细,办案人蒋辉带领执行团队立即奔赴其银行账户开户行所在地进行查询,并成功将案款本金扣划至本院执行账户,剩余利息部分后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后果后,被执行人B公司主动将剩余利息款项汇入至我院执行账户,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4、典型意义
申请执行人A公司系我市重点企业,因与被执行人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金额过大,已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状况。经过本院执行,切实保障了企业稳定正常发展,充分展现了我院为辖区内企业保护的决心与能力。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以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7 1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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